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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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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2-13 00: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事儿得好好说道说道。以前做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生意的公司,估计没少为那两个证头疼——《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核准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跑手续、等审批,费时又费力。

不过,从2026年1月1号开始,情况不一样了。上头出了新规定,符合条件的电池,可以省掉这些麻烦了。

究竟啥电池能“松绑”?
这次“松绑”不是针对所有电池,划了条明确的线:亚硫酰氯灌装含量不超过1千克的单个电池或电池组,才能享受这个便利。

为啥是这条线?因为专家们评估过,这种小容量的电池,里面那点亚硫酰氯含量本来就不多,关键是电池结构设计得很难拆开,想通过拆电池反向提取里面的化学品,基本不可能,所以扩散的风险极低。这样一来,再把它当严格的监控化学品来管,必要性就不大了。

具体怎么个“松绑”法?
简单说,就是“两不一要”:

不用再办那两个许可证:前面提的那俩证,正式通知里明确说不用办了。

不再属于特定管制物项:这类电池从《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里针对监控化学品的那部分管控制度中移出来了。

但报关时含量还得老实申报:这是企业必须记住的!在填海关报关单的“规格型号”栏时,必须如实申报每个电池或电池组里亚硫酰氯的灌装含量。该守的规矩还得守。

几点重要的提醒
别高兴太早,有些事儿还得拎清楚:

只认“千克”这条线:超过1千克含量的电池,一切照旧,原来该办的证一个不能少。

其他该管的照样管:这个新规定只管因为“监控化学品”身份带来的手续。电池作为危险货物该做的包装鉴定、运输安全检验等等,一切按原有规矩来。

有问题知道找谁问:执行过程中真要碰到啥不明白的,可以打电话咨询。负责这事儿的主要有三个部门: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010-68205389,68205371

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010-65198069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010-65194788

对咱们企业有啥好处?
这个变化,往大了说,是国家让监管措施更精细、更科学,跟国际上的管理惯例也接得更顺了。往实在了说,对做这行的公司好处是看得见的:

省时间:不用再等那两个证的审批,出货周期能缩短不少。

省成本:省去了办证的各种手续成本和等待成本。

竞争力更强:通关更顺畅,接国际订单、融入全球产业链就更灵活、更有底气。

最后敲敲黑板
总而言之,新规是2026年元旦生效,符合条件的电池是亚硫酰氯不超过1千克的。企业要做的就是吃透这个标准,报关时务必把含量信息报准,同时别忘了电池作为危险货物该遵守的其他所有安全规定。只要符合条件,以后这门生意做起来确实能轻快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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