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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收入报酬,应由基民回报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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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1-2 19: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基金公司收入报酬,应由基民回报说了算
一边是基民亏得“关灯吃面”,一边是基金公司“旱涝保收”,这道困扰行业多年的难题终于迎来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已成为公募基金行业多年来难以破解的怪圈。根据申万宏源的报告,2025年一季度末,主动权益公募盈利客户占比仅为19%,处于历史底部区域。

更令人深思的是,景顺长城、富国、交银施罗德共同发布的《公募权益类基金投资者盈利洞察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过去十五年间,主动股票基金业绩指数年化回报率高达16.67%,但历史全部个人客户账户平均收益率仅为8.85%。

这一巨大反差背后,是基金公司与投资者利益不一致的行业困境。

01 行业痼疾:规模导向与“旱涝保收”的困局
多年来,公募基金行业一直遵循着“规模至上”的发展逻辑。在这种模式下,基金公司主要依靠固定管理费收入,无论基金业绩如何,管理费都照收不误。

这种“旱涝保收”的模式使得基金公司自然而然地将重心放在规模扩张而非投资者回报上。

在规模导向驱动下,行业滋生了一系列乱象。一些基金公司热衷于追逐市场热点,在市场高位时期大量发行同质产品。

2019年至2021年市场上行期间,公募基金年发行份额连创新高,而截至目前,这三年中成立的权益类产品仍有大量处于亏损状态。

打造明星基金经理成为快速扩大规模的捷径,一度出现“娱乐化”、“饭圈化”的营销现象。然而,众多标志性产品最终出现业绩滑坡和规模缩水,动摇了投资者对公募基金的信任。

02 改革破冰:从固定费率到利益绑定
2025年5月7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迎来系统性改革。

这份被称为公募基金业27年来最具突破性的改革文件,从六个维度制定了25条政策措施。

改革的核心在于打破“旱涝保收”的模式,强化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与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一致性。

最受市场关注的突破是推行与业绩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机制。按照《行动方案》,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将基于业绩比较基准实行浮动管理费。

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

这一改革颠覆了传统固定费率模式,倒逼基金公司提升投资能力,真正实现“与基民同甘共苦”的承诺。

03 薪酬改革:基金经理降薪与激励并行
《行动方案》另一大亮点是将基金经理的薪酬直接与业绩挂钩。

根据规定,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

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显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经理,可以合理适度提高其绩效薪酬。

这一规定打破了以往基金经理薪酬主要与规模挂钩的困境。

一位大型公募机构的资深基金经理透露,以往基金产品的规模弹性对基金经理的奖金影响大于业绩弹性,导致基金经理更关注短期规模扩张和短期业绩。

《行动方案》还要求,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跟投本公司管理产品的比例和锁定期也将提高。这一举措将促使“关键少数”与广大投资者共进退。

04 考核转向:从短期规模到长期回报
改革方案对公募基金考核机制进行了彻底重构。《行动方案》要求,基金公司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适当降低规模排名、收入利润等经营性指标的考核权重。

在基金投资收益指标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收益考核权重不低于80%,突出长期价值创造。

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铁牛表示,这一变化有助于更好地把基金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绑定在一起,持续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持有体验。

永赢基金认为,长周期考核与薪酬激励机制重塑了行业评价标尺,以三年以上业绩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将有效引导基金经理立足长期价值投资。

05 国际镜鉴:业绩基准是关键“锚定物”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海外浮动管理费率基金的发展经验为国内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

2022年,伦敦商学院教授Henri Servaes和施罗德投资管理公司从业人员Kari Sigurdsson联合撰写的论文对2001年至2011年在欧盟、挪威和瑞士发售的超10万只所有股票型共同基金进行了研究。

研究结果显示,与采用其他费率机制的基金相比,浮动管理费率基金每年业绩表现低50到60个基点。

大部分业绩表现较差的浮动管理费率基金,存在设定业绩比较基准不合理,或设置了明显容易被超越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况。

晨星(中国)基金研究中心总监孙珩指出,为避免业绩基准“失真”或“过度迎合”,应选取科学合理、具有广泛市场代表性且与产品投资策略高度契合的业绩比较基准。

06 实施路径:分步推进与行业响应
《行动方案》采用了务实的实施策略。在试行阶段,证监会采取 “新老划断” 方式,对于存量产品暂不做强制要求。

头部机构被要求在接下来一年里,新注册的主动权益类基金的60% 应采取浮动费率安排,同时欢迎外资机构、中小机构积极参与。

浮动费率机制在中国公募基金市场并非新生事物。Wind数据显示,内地最早的主动权益类浮动费率公募基金——南方盛元红利问世已超过17年。

截至2025年5月12日,中国内地公募基金市场共有84只浮动费率机制主动权益类基金。

与之前的浮动费率产品相比,《行动方案》中的收费模式更加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

基金行业对改革方案反响积极。多家基金公司表示将按照《行动方案》指导,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海富通基金表示,公司已将投研人员的考核周期调整为以3年-5年为主的长周期考核体系。嘉实基金总经理经雷表示,公司将加强各项专业能力与投研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及基金经理各项考核机制。

浮动费率改革实施后,市场已快速响应。2025年5月16日,在《行动方案》落地仅10天后,26家基金管理人就上报了首批与基民“共荣共损”的创新浮动费率产品。

从固定管理费到浮动管理费,从规模考核到回报考核,这场深刻变革将重塑公募基金行业的生态。

它意味着基金公司的收入报酬不再由管理规模单一决定,而必须由基民回报说了算。

只有将基金公司和基民的利益深度绑定,才能真正实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行业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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